宋敏 栉风沐雨“红旗手”

十字路口,她是交通安全守护者;夜幕之下,她是迷途司机指明灯;斑马线旁,她更是群众心中的“马路天使”……她十几年如一日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谱写着一曲曲助民为乐的赞歌栉风沐雨。她就是灌云县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宋敏,先后获评连云港市首届“十佳女警”、全市“三八红旗手”、“创建省文明城市先进个人”、市交警支队“十佳业务标兵”。

一年365天,除了出差,宋敏每天坚持第一个到岗,带来岗上第一声哨响栉风沐雨。

2006年8月,初出警校的宋敏成为灌云县公安交警部门组建近二十年来首位上路执勤的女交警栉风沐雨。刚上路执勤时,正值酷暑,骄阳似火,衣服几分钟时间便被汗水浸透。没过几天,宋敏的脸从发疼到褪皮,不知不觉中黑了好多。但是,宋敏没有丝毫退缩,她明白身为交警就要面对风吹日晒和尾气噪音,咬牙坚持,这一干就是17年。

最初上岗,宋敏就负责县城北大门交叉口路段执勤栉风沐雨。这个路段靠近县汽车站,出租车、公交车等车辆繁杂,管理难度很大。没有任何畏难情绪,宋敏迎难而上。她发现车站门前秩序之所以混乱,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出租车驾驶员抢客。于是,她在车站门前设立了一条专道,让出租车排队带客,同时允许乘客“即上即下”,既解决了车辆拥堵混乱问题,又不影响出租车运营,还方便了乘车群众,引得出租车驾驶员纷纷叫好。

工作中,她从规范细节着手,完善每个岗位的服务标准,提高每名民警的服务要求,力争使群众面对的每张面孔都亲切友善、每句问候都真情流露、每个举止都体现警队形象栉风沐雨。

她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栉风沐雨。看到老人,她总是习惯性地上前搀扶;看到孕妇或抱小孩的父母,她总是第一时间指引护送;每当遇到个别群众误会、埋怨,她总是微笑接受、耐心解释。在她的带领下,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辅警帮助护送迷路的老人、孩子回家130余次;将捡到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送还失主90余次;化解吵架、打架等矛盾纠纷30余起。

17年栉风沐雨,她没有怨苦畏累,始终坚守在路口栉风沐雨。她说,尽心守护群众安全出行,是她第一天站上马路的誓言,也是她17年乃至往后一直奉行的如初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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